國務院通過“互聯網+”行動指導意見:支持互聯網企業上市
國務院總理李克強6月2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,部署推進“互聯網+”行動,促進形成經濟發展新動能;決定降低工傷和生育保險費率,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;確定設立中國保險投資基金,以金融創新更好服務實體經濟;通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修正案(草案)》。
會議認為,推動互聯網與各行業深度融合,對促進大眾創業、萬眾創新,加快形成經濟發展新動能,意義重大。根據《政府工作報告》要求,會議通過《“互聯網+”行動指導意見》,明確了推進“互聯網+”,促進創業創新、協同制造、現代農業、智慧能源、普惠金融、公共服務、高效物流、電子商務、便捷交通、綠色生態、人工智能等若干能形成新產業模式的重點領域發展目標任務,并確定了相關支持措施。一是清理阻礙“互聯網+”發展的不合理制度政策,放寬融合性產品和服務市場準入,促進創業創新,讓產業融合發展擁有廣闊空間。二是實施支撐保障“互聯網+”的新硬件工程,加強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,加快核心芯片、高端服務器等研發和云計算、大數據等應用。三是搭建“互聯網+”開放共享平臺,加強公共服務,開展政務等公共數據開放利用試點,鼓勵國家創新平臺向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在線開放。四是適應“互聯網+”特點,加大政府部門采購云計算服務力度,創新信貸產品和服務,開展股權眾籌等試點,支持互聯網企業上市。五是注重安全規范,加強風險監測,完善市場監管和社會管理,保障網絡和信息安全,保護公平競爭。用“互聯網+”助推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、邁向中高端水平。
會議指出,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,是為企業減負的定向調控重要舉措,有利于穩增長、促就業。會議決定,在已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的基礎上,從10月1日起,將工傷保險平均費率由1%降至0.75%,并根據行業風險程度細化基準費率檔次,根據工傷發生率對單位(企業)適當上浮或下浮費率;將生育保險費率從不超過1%降到不超過0.5%;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基金超過合理結存量的地區應調低費率。實施上述政策,預計每年將減輕企業負擔約270億元。
會議認為,改革商業保險資金運用方式,對接國家重大戰略和市場需求,有利于保險業創新增效,也可以帶動社會有效投資,支持實體經濟發展。會議確定,按照市場化專業化運作和商業可持續原則,設立中國保險投資基金。基金采取有限合伙制,規模為3000億元,主要向保險機構募集,并以股權、債權方式開展直接投資或作為母基金投入國內外各類投資基金,主要投向棚戶區改造、城市基礎設施、重大水利工程、中西部交通設施等建設,以及“一帶一路”和國際產能合作重大項目等。用長期穩定的資金支持打造公共產品和服務的經濟新引擎。
會議通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修正案(草案)》。草案借鑒國際經驗,刪除了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比例不得超過75%的規定,將存貸比由法定監管指標轉為流動性監測指標。這有利于完善金融傳導機制,增強金融機構擴大“三農”、小微企業等貸款的能力。會議決定將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。
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。(中國政府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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